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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股份IPO累虧23億,實控人向親友借億元惹監(jiān)管問詢

2024-03-19 17:40
預審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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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瑞財經(jīng) 孫肅博

今年兩會期間,加快氫能產(chǎn)業(yè)發(fā)展首次被寫入了政府工作報告,名列2024年重點工作之一。

目前,我國各省市到2025年的氫能規(guī)劃產(chǎn)值總額已接近萬億元。如此巨大市場潛力下的規(guī)模效應,為我國氫能產(chǎn)業(yè)迅速發(fā)展打下了基礎!秶H氫能技術與產(chǎn)業(yè)發(fā)展研究報告2023》預計,未來10年將是我國氫能產(chǎn)業(yè)的“黃金發(fā)展期”。

今年兩會召開前,資本市場上再次出現(xiàn)了氫能電池公司“上海重塑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重塑股份”)的身影。

早在2021年3月,重塑股份便于上交所科創(chuàng)板遞交了招股書。然而,僅過了五個月,便匆匆結束了IPO之旅。時隔三年,重塑股份選擇了港股市場,于港交所主板遞交了上市申請。

從重塑股份此次于港交所遞交的招股書中可以發(fā)現(xiàn),2021年IPO折戟后,其又獲得了兩輪合計22億元的融資,估值已被催肥過百億。

然而,風口之上,即便眾多資本加持,重塑股份仍然無法克服虧損的問題。自成立到2023年三季度末,重塑股份處于持續(xù)虧損的狀態(tài),已累計虧損超23億元。

一、實控人低價出資,財務投資人減持套現(xiàn)8000萬

重塑股份總部辦公園區(qū)的外墻上印著英語單詞“REFIRE”,這是公司名字“重塑”之意。

“我們希望找到一種無污染且安全高效的能源,以重塑能源和產(chǎn)業(yè)結構,助力改善生態(tài)環(huán)境。而氫能,就是我們找到的答案!敝厮芄煞荻麻L、執(zhí)行董事兼首席執(zhí)行官林琦曾這樣說。

1.上汽前工程師偏愛氫能辭職創(chuàng)業(yè)

2004年,從南昌大學軟件工程專業(yè)畢業(yè)后,年僅23歲的林琦沒有從事計算機方面的工作,反對氫能產(chǎn)生了興趣,來到上海一家主要從事燃料電池技術開發(fā)及產(chǎn)業(yè)化的公司負責開發(fā)燃料電池控制系統(tǒng)。

用林琦自己的話來說,當時氫燃料電池還是一個“明知前途無量,現(xiàn)實卻很骨感”的小眾行業(yè),全球范圍內(nèi)的氫能公司加起來都不到10家,中國也只有2家公司在開展技術探索。

2010年,林琦跳槽到了上汽集團(600104.SH),主要還是負責燃料電池控制系統(tǒng)的開發(fā)。

2014年時,林琦和當時的同事駕駛著一輛試制的氫燃料電池汽車幾乎跑遍了全國。從上海出發(fā),最西到西藏日喀則、最北到黑龍江漠河,沿途一邊進行氫能科普工作,一邊進行車輛路測。

令林琦驚喜的是,無論是在高海拔地區(qū),還是在零下30多攝氏度的極寒地區(qū),一年多的路測實驗中,測試車沒壞過一次!斑@時我意識到這項技術已比較成熟,可以走出實驗室了。”于是,次年9月,林琦創(chuàng)建了重塑股份,主攻氫燃料電池汽車。

2.三位初始股東,出資價格最低的卻持股最多

與林琦一起成立重塑股份的還有李聰及“廣東鴻運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鴻運氫能”)。2015年9月,林琦、李聰、鴻運氫能合計出資4046.88萬元成立了重塑股份的前身“重塑能源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稱“杭州重塑”)。

其中,林琦以1,300萬元認繳出資1,30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比例為52%;李聰以1,246.88萬元認繳出資70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比例為28%,剩余546.88萬元計入了資本公積;鴻運氫能以1,500萬元認繳出資50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比例為20%,剩余1,000萬元計入了資本公積。

可以看到,林琦、李聰、鴻運氫能的出資價格分別為1元、1.78、3元。其中,林琦的出資價格是最低的,持股比例卻是最高的。

瑞財經(jīng)《預審IPO》了解到,李聰參與創(chuàng)建重塑股份前,曾在杭州金投集團旗下的一家公司從事過多年財務公司,歷任會計主管、財務經(jīng)理。此后,又在杭州的一家能源公司擔任副總經(jīng)理。

重塑股份的另一位初始股東鴻運氫能,則是一家同樣成立于2015年的公司。成立時,主要從事氫燃料電池領域的投資業(yè)務,由佛山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稱“佛山汽車運輸”)及自然人馬東生各持股50%。

對于林琦、李聰及鴻運氫能的出資價格不一致,重塑股份曾解釋稱,主要是由于林琦作為公司創(chuàng)始人,負責公司發(fā)展戰(zhàn)略、重大經(jīng)營決策、日常經(jīng)營活動等多方面工作。此外,鴻運氫能加入公司設立的商談時點較晚。

重塑股份還表示,李聰僅作為公司的財務投資者,不參與公司的日常經(jīng)營管理。

據(jù)悉,2015年9月至2017年7月,李聰擔任杭州重塑監(jiān)事;2017年7月至2020年9月,李聰擔任杭州重塑(于2018年12月更名為“上海重塑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稱“重塑有限”)董事。2020年9月,重塑有限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后,李聰不再繼續(xù)擔任董事職務。

3.初始股東辭任董事,減持套現(xiàn)超8000萬

瑞財經(jīng)《預審IPO》發(fā)現(xiàn),在李聰辭任重塑股份董事前,還進行了大額減持,套現(xiàn)金額達8450萬元。

對于李聰大額減持的理由,重塑股份解釋稱,李聰減持是出于其自身的資金需求。作為財務投資者,李聰轉(zhuǎn)讓部分股權從而取得投資回報具備合理性。同時,李聰股權轉(zhuǎn)讓價格參考臨近時點公司的其他股權轉(zhuǎn)讓價格或增資價格協(xié)商確定,股權轉(zhuǎn)讓價格具備公允性。

截至科創(chuàng)板遞表前,李聰尚持有重塑股份386.38萬股股份,持股比例為5.94%。

此次遞表前,2023年12月22日,李聰將其于重塑股份的全部股權386.38萬股以687.76萬元的價格轉(zhuǎn)讓給了母親張秀英,自此不再為重塑股份的股東。

對于李聰轉(zhuǎn)股給母親的原因,重塑股份并未披露。根據(jù)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及天眼查顯示,目前李聰僅在山東京博農(nóng)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擔任監(jiān)事長一職,其此前曾擔任股東或法人代表或高管的公司,目前均處于注銷狀態(tài)。

4.股東大額減持被質(zhì)疑與實控人借款有關

盡管對于李聰大額減持,重塑股東給出了一個“自身資金需求”的理由。

但瑞財經(jīng)《預審IPO》發(fā)現(xiàn),自2015年林琦與李聰合伙創(chuàng)業(yè)以來至李聰辭任公司董事及大額套現(xiàn)前,林琦合計向李聰借了3600萬元。

其中一筆2000萬元的借款,發(fā)生于2018年4月。彼時,馬東生出于投資需求向林琦借款,林琦轉(zhuǎn)向李聰借款并后續(xù)又借給了馬東生。

另外一筆1600萬元的借款,發(fā)生于2020年6月。彼時,林琦向李聰借款用于歸還其向承婧、姚雷等人借款。

對于李聰減持套現(xiàn)是否與林琦向其借錢一事有關,上交所在重塑股份首次遞交招股書后的問詢環(huán)節(jié),也提出了質(zhì)疑。

重塑股份則回應表示,李聰?shù)南嚓P減持與林琦向其借款,為互相獨立的行為,不存在相關關系。

5.股東轉(zhuǎn)股給女兒,后者為公司執(zhí)行董事兼副總裁

不僅李聰轉(zhuǎn)股給母親退出公司,重塑股份的另一初始股東也早早轉(zhuǎn)股退場了。

2017年3月,重塑股份的初始股東之一鴻運氫能向廣東寶匯創(chuàng)能企業(yè)管理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以下稱“寶匯創(chuàng)能”)、馬東生分別轉(zhuǎn)讓10%股權,轉(zhuǎn)讓價格均為850萬元。自此,鴻運氫能不再為重塑股份的股東。

2018年3月,馬東生將其持有的2.5%股權,對應注冊資本73.35萬元,以1000萬元的價格轉(zhuǎn)讓予了寶匯創(chuàng)能等。

直到此次遞表前,即2023年12月,馬東生以600.95萬元將其于重塑股份的全部股權即176.75萬股股份轉(zhuǎn)讓給了女兒馬晶楠。

早在2017年9月,馬晶楠便加入了重塑股份,擔任子公司上海重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重塑科技”)的業(yè)務拓展部總監(jiān)。

當年,重塑股份擬逐步拓展海外市場的業(yè)務布局,以1萬港幣向馬晶楠收購了香港重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為“新正動力有限公司”,以下稱“香港重塑”)100%股權,作為公司的海外業(yè)務平臺。

由于在投資香港重塑時存在程序瑕疵,同時由于公司收購香港重塑后又陸續(xù)設立了香港燃料電池、香港氫燃料用于開展海外業(yè)務,重塑股份于2019年6月12日又以1萬港元的價格將香港重塑賣回給馬晶楠。

2018年及2019年1-6月,香港重塑分別虧損為0.24萬元及0.07萬元,虧損主要由日常費用支出所致。

對于馬晶楠愿意原價接手連續(xù)虧損的香港重塑的原因及合理性,上交所也提出了質(zhì)疑。但重塑股份表示,公司持有香港重塑期間,香港重塑并無實際經(jīng)營、資產(chǎn)及人員,總資產(chǎn)、凈資產(chǎn)、凈利潤規(guī)模均較小,轉(zhuǎn)讓價格具備公允性與合理性。

遞表前,馬晶楠除了直接持有公司2.17%股份,還通過持股平臺上海蔚瀾、上海蔚清、上海蔚駿間接持有股份。

目前,馬晶楠擔任重塑股份執(zhí)行董事及副總裁,主要負責監(jiān)督海外業(yè)務的市場開拓與業(yè)務管理。于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9月,其薪酬總額分別為222.4萬元、218.3萬元、176.5萬元。

二、科創(chuàng)板遞表前,實控人大額借款超1億元

2021年3月,重塑股份向上交所科創(chuàng)板遞交了招股書。遞表前,林琦直接持有公司20%的股份,并通過上海蔚清、上海蔚瀾分別控制公司5.62%和1.85%的股份,合計控制公司27.47%的股份,為公司實控人。

值得注意的是,自2015年創(chuàng)建公司至重塑股份2021年3月于科創(chuàng)板遞表前,林琦除了曾向李聰借過錢,還向其他自然人或公司也借過不少。這一問題,也引來了上交所的關注。

據(jù)悉,2016年3月-2016年8月,林琦因個人資金需求,分五筆合計向重塑股份子公司重塑科技借款305萬元;2016年1月、2017年12月、2018年1月,因個人資金需求,合計向重塑股份參股公司塑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稱“深圳塑云”)的股東姚雷借款51.64萬元;2020年9月,因出資成立個人控股公司睿氫科技(麗水)有限公司(以下稱“睿氫科技”),向重塑股份終端客戶輕程物聯(lián)的股東劉可成借款500萬元;2015年12月、2016年7月,因需資金實繳杭州重塑出資額,合計向重塑股份設備供應商大連銳格的股東謝亮鋒借款1300萬元;2018年5月,因個人資金需求,向李聰?shù)睦蠔|家杭州壽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執(zhí)行董事、總經(jīng)理倪安亮借款150萬元;2016年9月,因個人資金需求向張綺借款765.02萬元,并替謝亮鋒向張綺借款317.54萬元;2018年5月,因需向子公司Unilia Canada提供資金支持,向朋友LIU MIAO借款25萬美元;2018年4月及5月,因需向子公司Unilia Canada提供資金支持,向朋友TAO YANG借款40萬美元;2015年5月,因需向子公司Unilia Canada提供資金支持,向朋友楊小蔚借款207萬美元;2015年12月,因個人資金需求,向朋友張立川借款6萬元;2016年4月,因個人資金需求,向重塑股份董事、執(zhí)行副總裁胡哲及其妻子殷雨晴借款20萬元;2017年5月,因個人資金需求,向朋友劉威借款10萬元;2017年6月,因個人資金需求,向公司員工、朋友施昕借款10萬元;2017年7月,因個人資金需求,向朋友江軍朵借款20萬元;2016年4月,因個人資金需求,向嬸嬸陳金香借款15萬元;2019年7月,因個人資金需求,向叔叔林小青借款175萬元;2020年4月及6月,因需資金歸還謝亮鋒1300萬元出資額借款,向重塑股份股東謙石國新、謙石正新的間接股東承婧借款1304.71萬元;2020年6月,因需資金實繳員工持股平臺上海蔚清、上海蔚駿出資,向同學、重塑股份股東海南永衡有限合伙人唐沁沁的配偶劉雨衡借款2000萬元;2020年9月,因用于個人控股公司睿氫科技,向馬東生借款300萬元;2018年5月及6月、2020年5月,因向Unilia Canada提供資金支持,合計向馬東生及其在境外設立的一人有限公司Dongli Machinery EngineeringCo.,Ltd合計借款284.26萬美元;2017年1月,因個人資金需求 ,向馬東生的弟弟馬連生借款10萬元。

根據(jù)瑞財經(jīng)《預審IPO》計算,2015年-2020年期間,林琦向親戚、朋友、生意伙伴等(包括李聰)合計借款達1.09億元人民幣及556.26萬美元。

需要指出的是,在上述借款中,林琦僅與承婧、劉雨衡簽署了借款協(xié)議,借款協(xié)議合法、有效。除此之外,林琦與其他自然人或?qū)嶓w的借款均未簽署借款協(xié)議。

截至2021年6月重塑股份回復上交所問詢,林琦分別拖欠朋友張綺、LIU MIAO、TAO YANG、楊小蔚、劉威、江軍朵的1,082.56萬元、40萬美元、207萬美元、10萬元、20萬元及嬸嬸陳金香的15萬元、叔叔林小青的175萬元、馬東生弟弟馬連生的10萬元均未歸還。

三、科創(chuàng)板折戟后再獲22億融資,六年估值被催肥23倍

從成立次年,即2016年6月起,重塑股份便開始了Pre-A輪融資,直至2021年3月遞表科創(chuàng)板前,合計融資了6輪,投后估值從4.51億元增至52.17億元,被催肥了近11倍。

科創(chuàng)板遞表前,重塑股份的投資者包括惠洋資本、春陽資本、摯信資本、君聯(lián)資本、三行資本、中石化資本、豐田通商、鏡像資本、宇通集團、嘉元科技(688388.SH)、凱輝基金、東方電氣等。

2021年8月,距離重塑股份首次遞表過去了五個月,在回復完上交所的第二輪問詢后,重塑股份主動撤回了上市申請,終止了A股的IPO之路。

次年年初,重塑股份又獲得了E-1輪融資。2022年1月-3月,春陽資本旗下的深圳春陽泓信創(chuàng)業(yè)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國家制造業(yè)轉(zhuǎn)型升級基金、宇通客車(600066.SH)、萬景照、紅杉資本旗下的深圳市紅杉瀚辰股權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以下稱“紅杉瀚辰”)、寧波梅山保稅港區(qū)賽付斯股權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以下稱“賽付斯股權投資”)、中銀集團旗下的中津創(chuàng)新(天津)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稱“中津創(chuàng)新”)、城投控股(600649.SH)參投的揚州市華建誠鼎股權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以下稱“華建誠鼎”)、正泰集團參投的溫州浙民投樂泰物聯(lián)網(wǎng)產(chǎn)業(yè)基金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以下稱“溫州浙民”)、聯(lián)明股份(603006.SH)、物產(chǎn)中大旗下的杭州淇瀾股權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以下稱“杭州淇瀾’)、嘉興氫能產(chǎn)業(yè)發(fā)展股權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以下稱“嘉興氫能”)、嘉元科技、上海盛悅泓私募投資基金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以下稱“上海盛悅泓”)、蘇州眾恒創(chuàng)業(yè)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稱“蘇州眾恒”)、北京高瓴裕潤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以下稱“高瓴裕潤”)、珠海龐恒股權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以下稱“珠海龐恒”)、杭州金投集團旗下的杭州金投實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稱“金投實業(yè)”)及杭州金投企業(yè)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稱“杭州金投”)、寧波旭澄企業(yè)管理咨詢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以下稱“旭澄企管”)、曹鴻偉、無錫彬倪創(chuàng)業(yè)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以下稱“彬倪創(chuàng)投”)、上海伏勒密展覽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稱“上海伏勒密”)合計以16.98億元認購了重塑股份1271.53萬股股份。此次增資完成后,重塑股份的投后估值達103.78億元。

2022年12月,重塑股份又獲得了一汽解放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稱“一汽解放”)的投資。彼時,一汽解放以總代價4.8億元認購了重塑股份360萬股股份。此次增資完成,重塑股份的投后估值達108.59億元,較2016年首輪增資后的估值增長了23倍。

值得注意的是,一汽解放、宇通不僅是重塑股份的戰(zhàn)略投資者,也是其重要的大客戶,而豐田通商于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前三季度還是重塑股份的重要供應商。

2021年,宇通、一汽解放分別為重塑股份的第一、第四大客戶,分別向其貢獻1.17億元、5424.8萬元的收入,分別占當期總營收的比例為22.4%、10.4%。

2022年,一汽解放、宇通分別為重塑股份的第一、第二大客戶,分別向其貢獻1.34億元、1.13億元的收入,分別占當期總營收的比例為22.2%、18.6%。

2023年前三季度,宇通仍為重塑股份的第一大客戶,向其貢獻收入6529.4萬元,占當期營收比例達29.8%。

此外,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前三季度,豐田通商分別為重塑股份的第二大供應商、第一大供應商、第一大供應商,重塑股份于各期分別向其采購的金額達6202.9萬元、5244.1萬元、4127.4萬元。

瑞財經(jīng)《預審IPO》查閱重塑股份于科創(chuàng)板遞交的招股書發(fā)現(xiàn),早于2019年,豐田通商就位列在重塑股份的前五大供應商名單中了。同年,宇通客車也在重塑股份的前五大客戶名單中。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重塑股份與一汽解放曾訂立了背對背付款安排,重塑股份應收一汽解放的貿(mào)易款項結算與一汽解放能否收到政府補貼有關。

重塑股份認為,根據(jù)其對一汽解放的評估,并考慮到一旦符合規(guī)定標準,一汽解放很大可能收到相關補貼。

遞表前,重塑股份前十大股東分別為林琦、中石化資本、李聰?shù)哪赣H張秀英、國家制造業(yè)基金、員工持股平臺上海蔚清、一汽解放、宇通集團旗下的鄭州云杉、鵬凡之濱、摯信二期、謙石晟新,持股比例分別為14.55%、14.33%、4.75%、4.59%、4.49%、4.43%、4.14%、3.69%、2.7%、2.56%。

四、成立后從未盈利,關聯(lián)方曾包產(chǎn)包銷

從重塑股份與宇通客車、一汽解放、豐田等車企的關系中可以看出,其是一家專注于氫燃料電池系統(tǒng)、氫能裝備及相關零部件的設計、開發(fā)、制造和銷售的公司,主要與國內(nèi)外商用車制造商、汽車配件制造商和能源企業(yè)建立業(yè)務關系。

根據(jù)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資料,按2022年已售重卡氫燃料電池系統(tǒng)的總輸出功率計,重塑股份位居中國氫燃料電池系統(tǒng)市場第一,市場份額為25.9%。

截至2023年9月30日,重塑股份的氫燃料電池系統(tǒng)已為國內(nèi)超過5,000輛燃料電池汽車提供動力,累計安全行駛里程數(shù)超1.6億公里、幫助減少碳排放超9萬噸。

1.成立后累虧23億

然而,自成立以后(2016年起)至2023年前三季度末,重塑股份卻持續(xù)處于虧損的狀態(tài)。

2016年-2020年,重塑股份的營收分別為233.08萬元、2.28億元、1.55億元、6.94億元、6.13億元;凈利潤分別為-1,630.17萬元、-3,518.23萬元、-1.02億元、-2.78億元、-2.71億元。

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9月,重塑股份的營收分別為5.24億元、6.05億元、2.19億元;期內(nèi)虧損分別為6.54億元、5.46億元、4.6億元。

重塑股份曾在科創(chuàng)板遞交的招股書中坦言,如果未來公司持續(xù)虧損,或外部融資渠道受到限制,將影響日常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需的現(xiàn)金流,進而對公司業(yè)務拓展、人才引進、團隊穩(wěn)定、研發(fā)投入、市場拓展等方面造成負面影響。

重塑股份曾表示,公司尚未盈利主要是因為燃料電池汽車行業(yè)尚處于產(chǎn)業(yè)化初期,市場規(guī)模整體較小,以及公司研發(fā)費用支出較高所致。

2017年-2019年,重塑股份的研發(fā)費用分別為2,775.94萬元、9,167.79萬元、1.52億元,分別占當期營收的12.16%、58.95%、21.96%。

2021年、2022年以及截至2022年及2023年9月30日止九個月,重塑股份分別產(chǎn)生研發(fā)開支2.3億元、1.98億元、1.67億元,占各期間總收入的44.1%、32.9%、76.2%。

此外,瑞財經(jīng)《預審IPO》發(fā)現(xiàn),大額的股份支付也曾是造成重塑股份虧損的原因。

2017-2019年及2020年1-9月,重塑股份分別確認股份支付費用1,880萬元、81.92萬元、1.99億元及277.09萬元。

2.現(xiàn)金流持續(xù)亮紅燈

在營收上下波動,研發(fā)不斷需要資金,賬面又持續(xù)虧損的情況下,重塑股份經(jīng)營活動產(chǎn)生的現(xiàn)金流量凈額也一直處于緊繃的狀態(tài)。

2017年-2019年各期末,重塑股份經(jīng)營活動產(chǎn)生的現(xiàn)金流量凈額分別為-9927.67萬元、-1.16億元、-3.65億元。

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前三季度末,重塑股份經(jīng)營活動所用現(xiàn)金流量凈額分別為-7.68億元、-7.28億元、-6.25億元。

重塑股份坦言,若無法及時收回貿(mào)易應收款項,公司經(jīng)營活動產(chǎn)生正現(xiàn)金流的壓力可能會進一步加劇。

截至2021年、2022年12月31日及2023年9月30日,重塑股份的貿(mào)易應收款項及應收票據(jù)(扣除減值)分別為12億元、15億元及16億元,分別占截至當期總資產(chǎn)的47.8%、36.7%及42.4%。

同期,重塑股份貿(mào)易應收款項及應收票據(jù)減值損失撥備分別為3.73億元、4億元及4.18億元,這主要是由于日常業(yè)務過程中的貿(mào)易應收款項及應收票據(jù)的潛在壞賬導致的虧損。

目前,重塑股份主要依賴銀行及其他借款、股權融資所得資金為公司經(jīng)營及其他資本需求提供資金。

截至2023年9月30日,重塑股份的現(xiàn)金及現(xiàn)金等價物為7.36億元。重塑股份認為,公司有充足的營運資金滿足未來一年的需求。

3.A股IPO折戟后,客戶集中度及關聯(lián)交易問題仍未改善

2017-2019年及2020年1-9月,重塑股份的前五大客戶的銷售收入分別為2.22億元、1.39億元、6.05億元及1.54億元,占當期營業(yè)收入比例分別為97.68%、89.57%、87.18%及93.46%,客戶集中度較高。

對此,重塑股份曾解釋稱,主要是因為燃料電池汽車行業(yè)整體處于產(chǎn)業(yè)化初期階段,行業(yè)的總體市場規(guī)模較小,從事燃料電池汽車開發(fā)和銷售的廠商相對較小,且終端市場主要集中在氫能基礎設施相對完善的區(qū)域,因此導致公司的客戶集中度相對較高。

在重塑股份2017-2019年及2020年1-9月的前五大客戶名單中,瑞財經(jīng)《預審IPO》發(fā)現(xiàn)了三家與其頗有淵源的公司——鴻運氫能、廣東國鴻重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國鴻重塑”)、廣東國鴻氫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國鴻氫能”)。

上文提到,鴻運氫能是重塑股份的初始股東之一,投資成立重塑股份時,其由佛山汽車運輸及馬東生各持股50%。截至2021年6月,鴻運氫能的股權結構已變更為佛山汽車運輸全資子公司廣東鴻運高新技術投資有限公司持股50%,馬東生持股30%,佛山華匯科技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持股20%。

2017年3月,鴻運氫能將所持重塑股份的全部股權轉(zhuǎn)讓給了寶匯創(chuàng)能及馬東生后,不再為重塑股份的股東。

而國鴻重塑則是重塑股份與鴻運氫能參股子公司國鴻氫能于2016年成立的一家公司。

2016年9月30日,國鴻氫能和重塑有限共同設立了國鴻重塑,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國鴻氫能以510萬元認繳出資51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比例為51.00%;重塑股份以490萬元認繳出資49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比例為49%。

2017年-2019年及2020年1-9月,國鴻重塑分別位列重塑股份的第一大客戶、第一大客戶、第四大客戶、第二大客戶,其向重塑股份于各期分別貢獻收入9,597.6萬元、7,004.95萬元、5,424.85萬元及4,859.26萬元,分別占當期營收的42.05%、45.04%、7.82%、29.56%。

2017年,鴻運氫能為重塑股份的第四大客戶,向其貢獻收入1,138.54萬元,占當期營收的4.99%。2018年,國鴻氫能位列重塑股份的第三大客戶,向其貢獻收入1,848.78萬元,占當期營收的11.89%。

據(jù)重塑股份稱,其曾向國鴻重塑銷售成品燃料電池系統(tǒng),國鴻重塑采購后再直接對外銷售。

此外,國鴻重塑及國鴻氫能還一度是重塑股份的主要供應商,重塑股份向國鴻重塑采購委托加工服務,具體為集成、生產(chǎn) Caven 系列燃料電池系統(tǒng)。2017年,國鴻氫能、國鴻重塑分別位列重塑股份的第一大供應商和第五大供應商,重塑股份當期分別向他們采購5,221.7萬元、939.9萬元。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9月,國鴻重塑分別位列重塑股份的第一大供應商、第一大供應商和第二大供應商,各期采購額分別為1.27億元、1.65億元及4,634.42萬元。

也就是說,國鴻重塑曾既是重塑股份的供應商,又是其大客戶,為其代工,可以說是包產(chǎn)包銷。

另據(jù)瑞財經(jīng)《預審IPO》發(fā)現(xiàn),2018年-2020年,國鴻重塑作為重塑股份大客戶、供應商期間,一直處于虧損狀態(tài),凈利潤分別為-1,150.9萬元、-1.09萬元及-3,251.3萬元。

站在國鴻重塑的立場上看,在自身虧損的情況下,不僅甘愿給重塑股份代工,還將成品又買回來,再銷售出去。

在此次遞交的招股書中,重塑股份披露的供應商及客戶名單里,已找不見國鴻重塑的身影。

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前三季度,重塑股份從五大客戶獲得的收入分別為3.93億元、4.34億元及1.74億元,分別占同期總收入的75%、71.7%及79.4%。

可以看到,從科創(chuàng)板撤單后,重塑股份對于客戶集中度的問題仍未改善。

上文提到,一汽解放、宇通、豐田等股東仍是重塑股份的客戶或供應商,其關聯(lián)交易問題也仍然存在。

附:重塑股份上市發(fā)行中介機構清單

獨家保薦人:中國國際金融香港證券有限公司

財務顧問:法國巴黎證券(亞洲)有限公司

法律顧問:美邁斯律師事務所、天元律師事務所

核數(shù)師及申報會計師:安永會計師事務所

行業(yè)顧問:弗若斯特沙利文(北京)咨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合規(guī)顧問:邁時資本有限公司

       原文標題 : 重塑股份IPO累虧23億,實控人向親友借億元惹監(jiān)管問詢

聲明: 本文由入駐維科號的作者撰寫,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OFweek立場。如有侵權或其他問題,請聯(lián)系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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