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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開先河,擬限制電動自行車要緩解交通壓力?

2023-06-16 11:14
刀馬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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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要限制電動自行車了,市場一片嘩然。有叫好的,電動自行車的管理太混亂了,騎行者違反交通規(guī)則的比比皆是,而且車速還不慢,亂停亂放更是隨處可見,太影響交通了。反對者認為,電動自行車是普通大眾最便捷的出行方式,不能簡單地一禁了之,真正帶來交通壓力的是汽車,為啥不去禁止汽車呢?把最大眾化的電動自行車禁了是什么意思?

這一次廣州開先河,對于全國各大城市都有一定的借鑒意義!稄V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電動自行車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見稿)》發(fā)布,提出對電動自行車實行分路段分時段限行。根據(jù)公告,全城不少路段被列入限行,而限行時間包括全天限行、白天早7點半到晚7點半限行和早晚高峰限行,限行路段集中在天河區(qū)、海珠區(qū)、越秀區(qū)和白云區(qū)這幾個中心城區(qū)。

據(jù)悉,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社會保有量或超400萬輛。而最近,廣州公安公眾號預估的數(shù)據(jù)顯示,廣州電動自行車保有量接近500萬輛,且還在不斷增加。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呈快速上升狀態(tài)。廣州交警發(fā)布的數(shù)據(jù)顯示,2021年廣州全市共查處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112萬多宗,同比上升169%。2022年,廣州交警全年查處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逾160萬宗。

有交警表示,相比私家車,目前交通法律法規(guī)對數(shù)量龐大的電動自行車沒有形成有效限制,所以其在執(zhí)法過程中,“違規(guī)根本抓不過來,就算抓住了罰款較輕,很多人根本不在乎”。在2023年廣州兩會期間,廣州市人大代表、廣州大劇院副總經(jīng)理梁麗珍提出了“加快推進劃定廣州市電動自行車限行區(qū)域,加強電動自行車人行道違法通行執(zhí)法”的建議。

在城市中,道路優(yōu)先權從前到后分別是行人、非機動車和機動車。也就是說,電動自行車的路權,其實是優(yōu)先于私家小汽車的。那么為何要限制電動自行車而不是私家車呢?其實,從某種程度上講,是因為電動自行車的管理還相對處于一個“盲區(qū)”。這一次,廣州出臺的政策勢必會在全國大城市形成一定的典范效應。

一些城市的道路設置基本是三塊板道路,即中間是汽車道,兩邊是非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與機動車道之間設置了綠化或護欄等形式的隔離帶,避免了機動車占用非機動車道,非機動車混入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等問題。而南方一些城市在設置非機動車道方面,存在短板,這個問題克服不了,就很難解決電動車路權問題。此外,電動自行車的隨意行走,帶來的交通事故也頻繁,尤其是沖撞行人問題,在發(fā)生事故之后的處罰規(guī)定還不夠完善。

此外,以外賣員、快遞員等為主的即時配送員群體,不少都在使用超標電動自行車。如果開始限制電動自行車,對于這部分群體也是一次打擊。廣州征求意見稿一出,一石激起千層浪,一些市民表示支持這項措施,認為這有助于緩解交通擁堵和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但也有一些人擔心這會影響他們的出行,尤其是對于那些需要使用電動自行車上下班的人來說。征求意見稿出爐之后,相信會有所調(diào)整和修改,但總體方向應該不會有大的改變,一定范圍內(nèi)的限制應該不可避免,對于更多的城市而言,如何合理地規(guī)范和制定本城市的相應要求才是根本,照搬照用是最不可取的行為。

天眼查數(shù)據(jù)顯示,早在2021年,我國就有超66萬家經(jīng)營范圍含"自行車",且企業(yè)狀態(tài)為在業(yè)、存續(xù)、遷入、遷出的自行車相關企業(yè)。其中,58%的相關企業(yè)注冊資本在100萬以內(nèi),66%的相關企業(yè)成立于5年之內(nèi)。從地區(qū)分布來看,廣東的自行車相關企業(yè)數(shù)量最多,有超過10萬家,占比15%,其次是江蘇,有近7.8萬家,占比12%。另外,浙江也有近6.2萬家相關企業(yè),位居第三位。這恐怕也是為何這次廣州要開限制電動自行車的先河了。

       原文標題 : 廣州開先河,擬限制電動自行車要緩解交通壓力?

聲明: 本文由入駐維科號的作者撰寫,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OFweek立場。如有侵權或其他問題,請聯(lián)系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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